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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資料由創櫃板公司
佐見啦 7687 提供
| 公司名稱 | 佐見啦 |
|---|---|
| 公司代號 | 7687 |
| 序號 | 9 |
| 發言日期 | 115/05/20 |
| 發言時間 | 17:35:57 |
| 發言人 | 李昆霖 |
| 發言人職稱 | 董事長 |
| 發言人電話 | 07-8100966 |
| 主旨 | 更正佐見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及提案公告 |
| 符合條款 | 第13款 |
| 事實發生日 | 115/05/13 |
| 說明 | 1.事實發生日:115/05/13 2.發生緣由:本公司前於民國115年05月13日公告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,因原公告 之報告與承認事項除列第三項「11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」及修正第二項 「114年度虧損撥補案」,為維護股東權益,重行公告完整議程內容。 3.因應措施:重行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完整議程如下: 一、 本公司115度股東常會擬訂於115年6月12日(星期五)早上10點半整, 於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367號(2樓大會議室)召開,股東會停止過戶日訂為 115年5月14日 二、 召開方式:實體股東會。 三、 本次115年股東常會召開事由如下: 1. 報告事項: 甲、報告事項一、114年度營業報告。 乙、報告事項二、監察人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 丙、報告事項三、11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。(本次除列) 2. 承認事項: 甲、第一案: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 乙、第二案:114年度虧損撥補案。(本次修正) 3. 討論事項: 甲、第一案: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。。 乙、第二案:訂定本公司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」案。 丙、第三案:訂定本公司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案。 4. 臨時動議 四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,但以一項為限,提案高過一項者, 均不列入議案。股東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,超過300字者,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。 五、 前項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即處所如下: 1.受理提案時間:115年5月08日至115年5月18日(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, 例假日除外) 2.受理提案處所:佐見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(地址:806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367樓), 聯絡單位:董事長室,電話:(07)8100966,#661賴小姐。 六、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115年5月18日下午五時前,將申請書表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「股東會提案函件」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達 受理處所。 七、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,股東所提議案,董事會應列為議案: 1. 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。 2. 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,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。 3. 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。 4. 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。 4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次重訊係為更正前次公告須除列及修正之股東會承認與討論 事項議案,以維護股東知悉議案內容之權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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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 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。